生育假政策-成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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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在前面

因为老婆要生育了,在和公司沟通中发现一些理解偏差问题,在网上搜到的假期的结果也是千奇百怪,所以这里专门整理一下成都的生育政策,主要是生育假相关政策。

需要提前说明的是,实际享受的生育假只可能是大于等于国家规定的假期的。因为一般生育假都是国家层面+当地政策共同实现的

各方政策

首先,是国家层面的,国家法定产假是98天

支撑条例或规定: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七条规定:

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,并在2012年05月07日 16时08分公布,自公布日开始执行。

其次,是当地政策,这里就是指四川成都了,四川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,注意是延长,不是修改!

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21年修正)》 第二十四条规定:

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法律、法规规定外,延长女方生育假六十天,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。生育假、护理假视为出勤,工资福利待遇不变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、护理假待遇落实。

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,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,育儿假视为出勤。

关于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这一主体,在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21年修正)》 的第一章 第二条做出了说明:

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、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以及户籍在本省而离开本省行政区域的公民。

这里很明确的指出了,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这一主体是指的:

  1. 在四川的国家机关的夫妻
  2. 在四川的社会团体的夫妻
  3. 在四川的企业单位的夫妻
  4. 在四川的事业单位的夫妻
  5. 在四川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夫妻
  6. 在四川的公民
  7. 户籍在四川的但人不在四川的公民

上述涵盖面非常广了,所以,一般来说,只要你在四川上班或者户籍在四川,都是适用这个规定的。

后话

可以明显看见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21年修正)》 这一规定是2021修正版的,那么,四川是在哪一年增加的女方60天产假的呢?答案是2016年。

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文件,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16年)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六条首次正式添加了这一规定。

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法律、法规规定外,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,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。生育假、护理假视为出勤,工资福利待遇不变。

细心的人肯定注意到了,2021年的修正,除了把这一条从第二十六条改在为第二十四条外,还添加了育儿假的福利细则。关于育儿假详细说明的,我会在后面一篇文章说明。

总结

所以在四川,女方的生育假,也就是产假,实际天数为:98+60=158天 男方的护理假,也就是陪产假,为20天。